尊敬的民生信用卡持卡人:
為適應信用卡業(yè)務發(fā)展需要,向您提供更為優(yōu)質的服務,并根據《商業(yè)銀行信用卡業(yè)務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等相關監(jiān)管要求,我行自2011年9月1日起變更《中國民生銀行民生信用卡章程》(以下簡稱“章程”)、《民生信用卡(個人卡)領用合約》、《民生白金理財信用卡領用合約》、《民生通寶分期信用卡領用合約》、《標準商務卡領用合約》、《公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》及《商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》(以下合稱“領用合約”)。
現將新版《章程》和《領用合約》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45個自然日,公示期滿后生效并開始執(zhí)行。我行將一如既往的為您提供最優(yōu)質的服務!
特此公告。
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
2011年9月1日
最新《章程》和《領用合約》請點擊查看:
《中國民生銀行民生信用卡章程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信用卡(個人卡)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白金理財信用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通寶分期信用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標準商務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公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商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信用卡(個人卡)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白金理財信用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民生通寶分期信用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標準商務卡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公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《商務專用卡公司領用合約(2011年修訂)》
本文轉載自:http://creditcard.cmbc.com.cn/NewsAction/NewsMore.aspx?articleID=592